有这样一个设定:黄黎明是一个大推销员。一方面是财务造假留下巨大漏洞,另一方面是高管拿高薪。 A股市场的这一反常现象终于受到了司法部门的沉重打击。上市公司的高管们,你们不该领取的高薪,很快就会还给股东的辛苦钱。 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征求意见稿,引发资本市场挑衅。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行为的,高管人员应返还“不匹配”的薪酬与股权激励。当然,当然,业务员觉得可以改薪资更合适,追回资金的归属应包括高管人员从财务造假中获得的全部收入。是上市公司。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股息、期权和其他福利。只要他们收到的工资与真实绩效有偏差,就必须纳入责任范围。该系统的设计直击造假的动机核心——利润动机。当高管们需要退还因错误表现而获得的巨额奖励时,他们绝望的盘算不仅仅是平衡。返还不当得利不仅是经济处罚,更重要的是,该条款的实施将重新形成企业管理责任链。同时,《最高法》的规定为股东索赔提供了新的途径,允许受损的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向涉案高管追偿损失。任何犯有欺诈行为的人都将承担责任并获得报酬。这一改动将彻底毁掉“假钱赚马”的侥幸心理“要钱,辞职要怪别人”,履行权责平衡。高管不能再以“集体决策”或“无知”为借口向自己道歉。当违法行为被证实时,那些得罪人收进个人腰包的人应该被挽回。司法剑:假高管要“算账”新规救世最具毁灭性的规定——Taa法律明确给企业追究法律依据 高管人员不当得利。当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录时,公司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恢复“超出合理标准且与其业绩不相符的薪酬、股权和期权”。该条款填补了现行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空白。长期以来,A股市场对高管财务造假的责任往往停留在高管层面。行政处罚,但往往不会针对他们通过欺诈获得的巨额个人利益而实施。证监会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间,证监会对20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了NSAD调查,其中近30%涉及财务造假案件。但高管追回工资的案例却很少。新规的出台,意味着未来高管通过财务造假获得的“绩效奖金”和“股权激励”将不再“稳妥稳妥”,而是可以依法追回。这无疑会增加个人财务诈骗的成本。 A股市场金融造假史上的高薪造假往往与高管薪酬的激励机制密切相关,表现出许多独特的属性。在众多的fra案例中ud中,高管们为了达成绩效考核协议而做出舞弊的现象尤为出名。以收购康美药业为例,该公司2016年至2018年分别筹集财务资金225亿元、299亿元、36.2亿元。 2016年,康美药业对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1.4亿元,其中9名高管获得股权激励2700万元。大股东利用财务造假造成的误解,以不同的方式思考自己的股票和套现。更为隐秘的是,一些企业选择在财报“窗口期”彻底启动股权激励计划。据空中统计,2021年至2023年间,约有15%的上市公司会在异常利好的财报发布后立即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而这些公司中近30%的公司会出现“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本应是束缚高管与公司利益的“金手铐”,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了造假的“保护伞”。业务员发现,2019年至2022年涉及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中,不少在造假期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再加上高薪。作为徐继宁的“得力助手”, 恒大地产前总裁夏海钧一直给出“打工皇帝”名单。 2017年,他的年薪高达2.7亿元,平均日常收入74万元。 SA从2008年到2020年的13年间,他从中国恒大总共获得了16.38亿元的收入,薪资待遇也让人吃不消。但这么高薪的背景 是系统性造假:调整财务报告编制,两年增加收入超900亿元rs。更讽刺的是,在恒大债务危机爆发前,夏海钧却默默实施了一场“金蝉脱逃”:恒大总裁夏海钧通过出售恒大美元债、减持恒大公司2021年,共释放了约11.87亿元资金,然后返程离开。因此,虽然证监会对恒大地产因虚假发债、违法言论信息等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但与恒大地产前总裁夏海钧的高薪、高套现相比,证监会仅对夏海钧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显得轻描淡写。这可能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造成的。如今,最高人民法院的新规定——高人,全面阻碍夏海钧的“金蝉脱逃”、“套现”、“高薪难追责”。新规定要求出台更详细的政策:高管舞弊将受到严厉处罚。新规定虽然明确,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少挑战。如何界定薪酬与绩效的“错配”将是司法实践的关键。是应该看业绩造假的数量,还是综合考虑复杂的行业特点和市场环境?这需要监管部门出台更详细的指导方针。 “极其合理标准”的具体数额同样令人困惑。是基于同行水平还是基于公司历史的数据?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同一领导者的企业很难衡量。该业务员认为,对于有财务造假行为的上市公司高管,应该更加严格的管理和落实。如果没有合适的参考标准,则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可以以当地城市的员工为基准。任何超出的数额都可以被视为“极其合理的标准”。对于辞职甚至移居国外的高管来说,追偿任务将面临跨国执法的难度。另外,如果执行者转让了财产,执行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但新规的象征意义和指导作用不可低估。这向市场发出了明确的信号:A股市场建立了“打假应查、不正当利益追究”的良好轮换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告别“打假致富”司法解释草案,标志着A股市场管理进入新阶段。从制度层面打破高管通过财务造假获取不当利益的途径,有望改变长期丑陋的MGA“造假成本低”的激励机制2022年至2024年,检察院指控造假者185名,证监会2024年共处以153亿元罚款,如今最高院下达“责令退款令”。监管机构编织出一张“不假不假、不能假、不想假”的法律网络。对于投资者来说,新规意味着“假货还能追回来” 对于高管来说,“依靠虚假业绩获取高薪”将是“盗窃行为”的高风险。对于市场来说,这是清理生态的关键一步。当薪酬与真实业绩强挂钩时,股票才能摆脱“北坑繁荣”,回归到价值投资的本质。当然,“订单退款令”并不是万能的,还需要进一步调整。 搭配“集体诉讼+刑事责任+中介责任”的组合。但至少现在,造假者看着“高薪”天国“该醒醒了”:本次征求意见稿不仅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A股市场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假高管泡沫”终于接近尾声,投资者有望复苏。中国资本市场向“投资市场”迈出了关键一步。当然,业务员也希望政府没收的资金能够优先支付给因欺诈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退休工资”和“工资”循环,增强监管行动的收益市场感。 不仅是公平的体现,也是重建市场信心的关键一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